在博物館的照明設計中,應當遵循一定原則:
文物保護為先原則
博物館*重要功能是對藏品文物的管理與保護。博物館藏品一般都具有極其珍貴的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一些藏品具有不可復制性,一旦損壞,將產生無法挽回的損失。文物在陳列和展示時,大都需要借助光媒介,向受眾傳遞信息。照明設施選擇不當,容易對文物造成紫外線、紅外線和可見光等方面的損害,破壞文物的原有形態(tài),不利于文物的長久保存。
破環(huán)性的展示不符合博物館設立的初衷,因此,一切的展示都應該建立在恰當、合理保護的基礎之上。
便于觀賞原則
陳列展覽是博物館工作的中心環(huán)節(jié)。通過對文物的陳列,可讓受眾真切的觀察歷史,重現歷史風貌,展現一個國家、區(qū)域和民族的文化、文明,有利于文化的傳承和發(fā)揚。光線是視覺的媒介,光線的設計與選擇對展品的展出效果有直接的影響。照明強度的大小,選擇不同種類的光源,光的質量等都會對展品的展出效果和觀眾的注意力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