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早在上一個世紀七十年代對光污染問題就已引起人們的重視,并進行了大量調查研究,在國際照明委員會(CIE) 組織下,先后出版了《減少靠近天文臺的城市天空光的建議》(CIE第01號出版物)和《城市光天空一天 文學的煩惱》(CIE 第X8號特殊出版物)兩個技術文件。
目前,CIE正在編寫《室外照明干擾光的限制》等技術報告。但是,CIE和工業(yè)發(fā)達國家關于防止光污染的規(guī)定和標準中,僅對燈具直接射向天空的光量占全部射出光量的百分比-一向上浪費的光量比作了限制,即對上方光束比作了限制;但是,對于經過第物表面反射到天空的反射光形成的光污染卻沒有相應的標準和規(guī)定加以限制,除了限制泛光照明和廣告、標志照明亮度外“無計可施”。
泛光照明中光污染限制方法之一是確定合適的泛光照明標準值,其次是選擇合適的燈具和配光曲線,而合理的燈具布置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限制光污染的措施。如果將投光燈具布置在建筑物立面上方,光由上往下照射建筑物立面,則由此產生的光污染程度*小;但在白晝時,懸掛在建筑物立面上方的燈具會影響其視覺形象。而在晚上時,如采用貼面磚的鏡面光澤度較大,則在有些方向會產生不愉快的光斑,而在其他觀看方向會產生被照表面不太亮的感覺。由此看來,為了限制城市上空的光污染,就必須在夜景照明中,選擇適宜的夜景照明方式,者也是一個重要的限制光污染的措施,如內透光照明方式,如果處理適當,則可使光污染程度*小。
從整體.上看,為了減少城市夜景照明對光污染的貢獻程度,還必須首先進行城市夜景照明規(guī)劃,遵循突出重點、兼顧一一般的原則,強調城市夜間視覺形象的總體效果,做到明暗恰當,亮度合適,層次分明, 統(tǒng)一協(xié)調,和諧美觀,節(jié)約能源,降低城市上空的光污染程度。